1﹒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進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公告》(2022年第16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重慶市稅務局
咨詢電話:12366
2﹒繼續對內資研發機構和外資研發中心采購國產設備全額退還增值稅。
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6號),財政部、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執行研發機構采購設備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1號)
執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責任單位:重慶市稅務局
咨詢電話:12366
3﹒支持科技型企業主要創辦者(實際控制人)、第一大自然人股東和創投機構負責人(主要合伙人)、高級管理人員(骨干投資經理)申報重慶英才·創業領軍人才,擇優遴選給予人才獎勵金激勵。支持科技型企業研發團隊、創投機構投資團隊申報重慶英才·創新創業示范團隊,擇優遴選給予研究支持經費和“包干制”科研項目支持。
政策依據:文件不公開,可電話咨詢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委組織部
咨詢電話:12345、023—67183829 ??
4﹒完善新型產業用地(M0)管理,在產業功能區內合理規劃布局用于融合研發、設計、檢測、中試、新經濟等創新性業態的產業用地,可按新型產業用地類型管理,并配套一定比例的職住平衡生活性服務設施。
政策依據:市規劃自然資源局等3部門《關于加強中心城區新型產業用地(M0)管理的指導意見(試行)》(渝規資〔2021〕710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經濟信息委、市科技局
咨詢電話:12345、023—63158279
5﹒對科技型企業新建總部、研發中心等使用商務用地的,實行差異化土地供應價格。對大科學裝置等重大科技基礎設施,以及市級以上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等科技創新基地項目用地,予以重點保障。
政策依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生產經營穩定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28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科技局
咨詢電話:12345、023—63158237
6﹒支持科創型企業上市,優化調整我市對在境內外證券交易市場上市或在新三板掛牌的重點培育企業獎補政策,重點支持科技創新型企業和新經濟新業態中小企業上市。
政策依據:市財政局、市金融監管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上市、掛牌企業財政獎補辦法〉的通知》(渝財規〔2022〕10號)
執行期限:長期
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市科技局、重慶證監局、市財政局
咨詢電話:12345、023—67572112
7﹒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和“專精特新”企業開展跨境融資便利化額度試點,在等值1000萬美元額度內自主借用境外資金。
政策依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支持高新技術和“專精特新”企業開展跨境融資便利化試點的通知》(匯發〔2022〕16號)
執行期限:長期
責任單位:重慶外匯管理部
咨詢電話:12363
8﹒聚焦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產業綠色發展,重點支持人工智能、大數據、區塊鏈、處理器、基礎軟件、物聯網等領域核心技術攻關,推動技術成果場景化應用,賦能平臺經濟和平臺企業。鼓勵創新型領軍企業聯合行業上下游組建的創新聯合體,以及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組建的產業技術研究院等產學研聯合體牽頭承擔市級科技創新重大研發項目。每個重大研發項目給予1000萬—3000萬元支持。對特別重大的專項任務,可“一事一議”給予支持。
政策依據:《重慶市科技創新重大研發項目管理辦法(試行)(渝科局發〔2022〕64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咨詢電話:12345、023—67515789?????????
9﹒鼓勵科技人才深入一線服務。對科技型企業引進的青年博士、博士后人才開展研發活動的,擇優給予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助。
政策依據:《重慶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渝科局發〔2021〕89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咨詢電話:12345、023—67605997??
10﹒深入推進“專精特新”企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行動計劃,著力打造“專精特新”孵化載體,重點支持一批中小企業孵化器建設。對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重點培育企業和新增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財政資金支持。
政策依據:市經濟信息委《關于印發重慶市提振工業經濟運行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經信規范〔2022〕6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委
咨詢電話:12345、023—63895461
11.支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一是首次進入市場推廣使用階段的前3臺(套)或首批次投保的裝備給予保費補貼,按照不超過實際投保年度保費的80%且實際保險費率不超過3%的上限計算,單個產品年保費補貼不超過500萬元,補貼時限按保險期限據實核算,原則上不超過3年,保險期應連續不間斷;二是經認定為重慶市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的產品,其研制生產方和采購方可享受首臺(套)首購首用風險補償項目補助政策,同一產品按照不超過實際支付額的20%獎勵采購方,不超過實際支付額的10%獎勵研制生產方,獎勵資金總額不超過500萬元。
政策依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財政金融聯動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通知》(渝府辦發〔2022〕81號),市經濟信息委等3部門《關于進一步深入推進重慶市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的通知》(渝經信發〔2021〕63號),市經濟信息委、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支持企業技術改造投資和擴大再投資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經信發〔2022〕38號),市經濟信息委、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渝經信規范〔2022〕5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委、市財政局
咨詢電話:12345、023—63899484
12.優化商業價值信用貸款,對符合條件的國家和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商業價值信用貸款授信額度上限從300萬元提高到1000萬元。
政策依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財政金融聯動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通知》(渝府辦發〔2022〕81號),市經濟信息委、市財政局《關于增補完善中小企業商業價值信用貸款改革試點政策的補充通知》(渝經信發〔2022〕44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委、市財政局
咨詢電話:12345、023—63897446 ?
13.鼓勵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科技創新企業,對符合條件的股權投資按照投資額1%給予獎勵,同一基金管理人累計獎勵最高1000萬元。
政策依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財政金融聯動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通知》(渝府辦發〔2022〕81號),市金融監管局等3部門《關于激勵私募投資基金支持科技創新的通知》(渝金〔2021〕 213號)
執行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金融監管局、市科技局
咨詢電話:12345、023—67575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