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格落實國際標準集裝箱車輛通行費優惠政策、鮮活農產品車輛免費通行政策等高速公路通行費優惠政策。取消港口建設費。
政策依據:市交通局、市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慶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調整相關收費政策的通知》(渝交發〔2019〕30號),財政部《關于取消港口建設費和調整民航發展基金有關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8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市交通局、重慶海事局
咨詢電話:12345、023-89189713(高速公路)、023-63775170(海事)
2﹒暢通便捷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發放,保障物流暢通促進產業鏈供應鏈穩定。
政策依據:《關于進一步優化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國家衛健委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113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市交通局
咨詢電話:12345、023—89183248
3﹒暢通城市配送車輛通行,科學確定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城市配送車輛禁止、限制通行的區域和時間,對城市配送車輛依照規定發放通行證,便利城市配送車輛???,提升城市配送效率。
政策依據: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的通知》(交辦運〔2017〕191號)
執行期限:暫無 ?????????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咨詢電話:12345、023—63753397?????
4﹒對開行重慶樞紐港至上海港(包括經南京港、太倉港中轉至上海港),且集裝箱整體運輸時間控制在規定時間內的直達班輪公司,按每航次下水不超過5萬元、上水不超過9萬元、同裝同卸往返航次不超過16萬元獎勵。
政策依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支持口岸物流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78號)
執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責任單位:市政府口岸物流辦
咨詢電話:12345、023—63151965
5﹒提高三峽大壩船閘通過能力,對航運企業使用新建長度130米型標準化船舶的,3年內此型新船通過三峽大壩船閘按不超過10萬元/航次獎勵,累計不超過400萬元。
政策依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支持口岸物流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78號)
執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責任單位:市政府口岸物流辦、市交通局
咨詢電話:12345、023-63151965
6﹒對年度累計簽發多式聯運提單超過200單的物流企業,根據開單量和貨值,按不超過500元/單獎勵,單個企業每年上限50萬元;對企業利用多式聯運提單融資的貸款利息,按不超過銀行貸款一年期基準利率的30%貼息,單個企業每年貼息上限20萬元。
政策依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支持口岸物流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78號)
執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責任單位:市政府口岸物流辦
咨詢電話:12345、023-63151319
7﹒對自建倉儲設施設立國際物流分撥中心,且年進出口額達50億元的企業,按倉儲設施建設總投資1%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上限500萬元;對租用標準化倉庫設立國際物流分撥中心的企業,根據租用面積和年進出口額,按每平方米每月5—10元給予獎勵,獎勵期限不超過3年。
政策依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支持口岸物流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78號)
執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責任單位:市政府口岸物流辦
咨詢電話:12345、023-63151953
8﹒對市級物流重點項目減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執行至2023年底。
政策依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支持口岸物流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78號)
執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責任單位:市政府口岸物流辦
咨詢電話:12345、023-63151937
9﹒支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支持采購合規冷藏車,按不超過4萬元/臺獎勵。支持對已有冷藏車進行信息化改造,按不超過0.2萬元/臺獎勵。支持冷鏈物流節點信息化改造,根據節點類型按不超過30萬元/個獎勵。支持制定冷鏈物流國家、行業、地方、團體標準,根據標準類型按不超過30萬元/個獎勵。支持冷鏈物流示范區、示范項目建設。
政策依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支持口岸物流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78號)
執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責任單位:市政府口岸物流辦
咨詢電話:12345、023—63151937
10﹒支持物流主體培育。對在渝設立總部、網絡貨運平臺的全球物流企業100強、中國物流企業50強以及在渝設立分撥中心的市場主體,根據年度結算量,按100萬—500萬元/戶給予年度獎勵,最長不超過3年。
政策依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支持口岸物流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78號)
執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責任單位:市政府口岸物流辦
咨詢電話:12345、023-63151937 ?
11.?重慶物流企業首次被評為全球物流100強的,按500萬元/戶給予一次性獎勵;首次被評為中國物流50強、重慶物流50強的,根據名次排位按5萬—100萬元/戶給予一次性獎勵;首次被評為5A級物流企業的,按50萬元/戶獎勵。對入選國家物流樞紐建設名單、評為國家級示范物流園區的園區運營主體,分別按300萬元、100萬元給予一次性獎勵。
政策依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支持口岸物流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78號)
執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責任單位:市政府口岸物流辦
咨詢電話:12345、023—63151937 ?
12.深入實施“數商興農”“快遞進村”和“互聯網+”農產品出村進城等工程,對快遞企業在鄉鎮、村設立網點給予政策和資金支持。
政策依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進一步釋放消費潛力促進消費持續恢復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2〕72號)
執行期限:長期
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郵政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委
咨詢電話:12345、023—62662970、023—86799365、023—89133113
13.對納入我市綜合交通規劃且符合農村路網建設貸款范圍的項目,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25年,最長不超過30年,5年期以上貸款利率最低可為5年期以上LPR減40BP。
政策依據:市交通局《關于印發加快農村公路建設改造政策措施的通知》(渝交計〔2022〕53號)
執行期限:長期
責任單位:市交通局、農發行市分行
咨詢電話:12345
14.放寬皮卡車通行限制。在全市范圍內取消皮卡車(多用途貨車)進入中心城區及其他區縣城區限制,不需進行網上備案即可通行。
政策依據:市公安局《關于印發促進汽車消費暢通物流運輸10條措施的通知》(渝公規〔2022〕5號)
執行期限:長期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咨詢電話:12345、023—63753173
15.放寬新能源貨車通行限制。將新能源號牌貨車不受貨車限行、中心城區橋隧錯峰通行規定限制的車型,由渝籍號牌新能源輕型貨車放寬至渝籍號牌新能源輕型貨車、中型封閉式及廂式貨車。
政策依據:市公安局《關于印發促進汽車消費暢通物流運輸10條措施的通知》(渝公規〔2022〕5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咨詢電話:12345、023—63753173
16.放寬輕型貨車通行證辦理。新增注冊登記在中心城區的輕型封閉式、廂式貨車,不再以報廢更新的方式辦理中心城區通行證,可直接申辦。對注冊登記在中心城區以外的輕型封閉式、廂式貨車,可通過“交管12123”APP在線申辦臨時通行證。
政策依據:市公安局《關于印發促進汽車消費暢通物流運輸10條措施的通知》(渝公規〔2022〕5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咨詢電話:12345、023—63753173
17.便利冷鏈物流車輛通行證辦理。對納入市冷鏈物流公共信息平臺的車輛,“零門檻”申領貨車通行證,并采取精簡辦理流程資料和實行全程網辦的方式,方便申領辦證。
政策依據:市公安局《關于印發促進汽車消費暢通物流運輸10條措施的通知》(渝公規〔2022〕5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咨詢電話:12345、023—63753173
18.便利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車通行證辦理。簡化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車辦理通行證審查環節,不再進行車輛實地見面審查,采取遠程視頻審查、照片審查等方式提高審查辦證效率。
政策依據:市公安局《關于印發促進汽車消費暢通物流運輸10條措施的通知》(渝公規〔2022〕5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咨詢電話:12345、023—63753173
19.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除國家要求淘汰的黃標車(指排放水平低于國一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國三標準的柴油車)以外,對符合國家在用機動車排放和安全標準,在環保定期檢驗有效期和年檢有效期內的二手車,均可遷入我市。
政策依據:市商務委等3部門《關于明確二手車限遷政策促進二手車流通的通知》(渝商務〔2018〕28號)
執行期限:長期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委
咨詢電話:12345、023—968888
20. 對冷鏈運輸企業給予不高于貸款1年期基準利率50%的貼息,原則上每戶企業貼息金額不超過30萬元。
政策依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支持個體工商戶和中小微企業發展十二條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2〕122號),市政府口岸物流辦、市財政局《關于開展冷鏈物流企業貸款貼息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渝口岸物流發〔2022〕25號)
執行期限: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申報時間為2023年1月1日至2月10日)??
責任單位:市政府口岸物流辦、市財政局
咨詢電話:12345、023—63151965